广东省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外事课题委托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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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外事课题研究,服务国家总体外交和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及有关规定,现就开展2019年外事课题委托研究申报工作作如下安排,请各相关单位结合自身研究领域、学术专长和研究力量实际,积极参与申报。

 一、课题项目

    (一)“一带一路”背景下广东对俄罗斯务实合作

    (二)广东省海洋资源利用与国际合作

    (三)我省社会组织“走出去”成功案例的比较、分析与启示

    上述课题每项提供委托研究经费不超过人民币10万元,专款专用。具体拨付办法根据入选后双方签订的课题合作协议实施。

 

二、时间进度安排

    (一)课题申报时间截至2019年6月3日。

    (二)上述课题均要求于2019年10月31日前完成,提交研究报告。

 

 三、申报要求

    (一)课题申报单位必须具有完成课题所必备的人才等研究条件;

    (二)多机构或多人联合申报的,需确定一个负责人;

    (三)课题负责人应当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学术造诣和较丰富的政策研究经验,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

    (四)课题负责人必须是该课题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申请课题;

    (五)同一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应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委托研究的其他课题;

    (六)相关申报单位及个人须参阅《广东省委外办委托研究课题简要说明》(附件1)如实填报《广东省外办委托课题申报表》(附件2),撰写《课题研究方案》(附件3)。申报材料应简明扼要,重点突出,切中题意。2019年6月3日前提交申请材料一式7份至红楼15号105办公室(联系人:邓秀雅 联系电话:0756-3668123)。广东省外办将根据申报材料,组织课题评审组队符合申报要求的申报对象进行面谈比选,确定课题委托对象。

 

四、成果要求

    课题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研究报告须形成具有较强创新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并按详本(1-2万字)及简本(5千字以内)各5份提交。课题研究成果知识产权归我办所有,未经我办同意,不得擅自发表和出版。